幫助處理信用卡債務的四種有效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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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債怎麼形成的?

「卡債」顧名思義就是信用卡累積的債務。
 

信用卡好處多多,既可以分期付款、預支消費,又能賺取回饋或紅利,刷卡消費成為現代人常見的習慣,小小一張卡就可以省掉許多麻煩。
 

儘管信用卡如此方便,它還是有一定的風險,一旦刷卡金額而過高,付不起當月的卡費時,卡債就形成了。
 

新聞媒體上常常可以看見卡債的相關報導,許多人背負龐大的卡債而成為卡奴,為什麼卡債這麼危險呢?一方面因為信用卡不是現金,刷卡時沒有「花錢」的真實感,容易導致消費超過原本預期;另一方面則由於信用卡產生循環利率的特點,導致積欠的債務連本帶利越滾越多,變成龐大的卡債,造成生活上嚴重的經濟負擔。

 

卡債的類型

只要繳清當月的刷卡卡費,就不會產生卡債,如果沒繳清,剩餘的金額就會累積到下個月,並產生利息,變成卡債。

卡債分為以下三種類型:

  • 信用卡費未繳清只繳最低應繳金額
    不只是「沒繳錢」才會有卡債,只繳卡費的最低應繳金額也算欠卡債。所謂「最低應繳金額」就是當期帳單至少要繳清的額度,通常是本期應繳金額的 10 %,而剩餘未繳齊的金額會加進循環利率的計算,每個月不斷的累積,導致利息越來越多。

    只繳最低應繳金額會影響到個人信用,貸款也會比較困難,但影響比「完全未繳卡費」還要輕微得多。
     
  • 未繳或遲繳信用卡費:
    未繳、遲繳卡費除了會啟動循環利率之外,還會被銀行加收違約金,依據違約期數的不同,金額大約在 300~500 元之間,時間一長更會被強制停卡,導致聯徵中心的個人信用被嚴重扣分、難以貸款。
     
  • 預借現金
    指的是把信用卡額度換成現金,向銀行先預借現金使用,之後再把預借的現金併入卡費中一起還。要注意的是,預借現金代表有急需用錢的狀況,因此會影響信用評分,如果未還清也會啟動循環利率。

 

怎麼知道信用卡欠了多少?

如果不清楚本身目前的債務狀況,可以利用以下方法來查詢卡債:

  • 打電話詢問信用卡銀行。但如果手上有多家銀行的信用卡,一家一家打電話會比較麻煩而且花時間。
  • 聯徵中心申請「個人信用報告書」或「債權人清冊」,兩者都會紀錄個人的債務資訊。
     

信用卡循環利率怎麼算?

當月卡費全部繳清就不會產生循環利率,然而只要沒繳清,不論遲繳、未繳、只繳最低金額,都會啟動循環利率。

在計算循環利率前,先了解以下名詞:

  • 消費日:利用信用卡消費的當天。
     
  • 入帳日:刷卡消費後,店家會向銀行請款,銀行會先幫持卡人付錢,待當月結帳後再向持卡人收卡費,而入帳日就是銀行幫持卡人墊錢的日子。
     
  • 結帳日:每個銀行都有特定的結帳日,結算當月的消費金額,結帳日以後的消費則會進入下期卡費中。
     
  • 繳款截止日:當月卡費的最後繳款期限,依各銀行不同,通常為結帳日後的 14 ~ 21 天。如果沒有在截止日前繳款,將會面臨卡費的循環利息、違約金、甚至影響個人信用評分。
     
  • 最低應繳金額:如果資金不足,無法繳清卡費,那至少要繳交最低應繳金額,通常為每月應繳金額的 10 %。如果當月刷了 10000 元,那最低應繳金額就是 1000 元。
     

循環利息計算方式 = 累積未繳金額 × 年利率 × 天數(從入帳日計算)÷ 365

要注意的是,循環利息的天數計算會從上期的入帳日開始算,而不是上期的繳款截止日

循環利率範例:

假設持卡人 A 的信用卡帳單資料如下:

  • 循環利息:15 %
  • 結帳日:每月 10 日
  • 繳款截止日:每月 25 日
  • 最低應繳金額:當期帳單總金額 10 %

消費紀錄如下:

  • 3/12 消費 10000 元,3/15 入帳
  • 4/18 消費 5000 元,4/20 入帳

因 3/12 的消費會在 4/10 結算,計入三月份帳單當中,但在繳款日 4/25 時沒有繳清全額 10,000,只繳最應繳金額 1,000 元,剩餘的 9000 將累積到下一期帳單中,也就是在 5/10 進行四月份帳單的結算時,將產生循環利息。

循環利息計算:

9000( 當期未繳金額)× 15 % ×  56(從入帳日 3/15 ~ 結帳日 5/10 共 56 天)÷ 365 = 207

若 4/18 增新消費 5,000 元,在 5/10 結算,計入四月份帳單當中,則 5/25 之前總共要繳的費用是: 

5,000(當期消費)+ 9,000(上月未繳金額)+ 207(上期累積的循環利息)= 14,207


Image:循環利息試算
 

卡債不還的後果

積欠卡債時,千萬不要想著逃避不還,當時間越拖越久,累積的卡債會越來越多,這些債務會影響生活、造成經濟上的嚴重負擔。

卡債不還會造成以下四種後果

  1. 薪資被強制扣薪:如果一直不還卡債,銀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扣薪,導致債務人每月無法領到全額的薪水。
     
  2. 名下動產和不動產被查封扣押:如果卡債金額龐大,又一直不和銀行協商還款,那債務人名下的動產和不動產,包括車、房、土地都有可能被查封或扣押
     
  3. 證券、存款被查扣:如果沒有穩定薪水導致無法扣薪,名下又沒有動產或不動產可以償還債務,那法院可以查扣、凍結債務人的存款帳戶或有價證券。
     
  4. 循環利息越滾越大:卡債放著不管,只會越積越多,因為每個月都有循環利息產生,只要沒繳清,剩餘的金額就會繼續依照利率累積利息,時間一長就會導致每月繳錢都只是在還利息,根本沒還到本金,這就是為什麼卡債一直都有持續償還,卻始終感覺還不完的原因。
     

處理卡債的方式

當發現卡債越還越多,每月連最低應繳金額都繳不出來,或是遲繳、未繳的狀況頻繁,這時候就要積極的處理卡債,千萬不要放著擺爛,避免債務越背越多,還要面臨嚴重的後果。
 

信用卡分期

消滅卡債的最佳方法就是每月繳清卡費,但如果這個月剛好資金週轉不靈、有突發狀況、或是需要大筆消費時,該怎麼辦呢

一旦發現這個月的卡費超過可負擔的金額時,可以在繳款期限前,先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分期付款。分期付款的利率依照銀行的規定計算,可以避免當月的卡費因沒有繳清而啟動循環利率,累積成之後龐大的卡債。

信用卡分期可以分三種

  • 單筆消費分期:可由店家提供分期付款,或是持卡人在消費後向銀行申請單筆消費分期,利率範圍在 0 ~ 20 %。
     
  • 帳單分期:在消費後,繳費期限以前,可向銀行申請當期帳單分期,利率範圍在 6 ~ 20 %。如果銀行開出的利率過高,可以評估自己的狀況,決定分期或是本期只繳最低金額,承擔後續循環利息的累積。
     
  • 預借現金分期:向銀行申請,將當期信用卡剩下的額度變現成現金來使用。預借現金分期並無利率,但需要 3 ~ 4 % 的手續費。要注意的是預借現金會在聯徵中心留下註記,影響信用。

信用卡分期不會影響信用(只有預借現金會),然而一旦遲繳、未繳,不只會影響信用,還需要付違約金、帳單分期的利息、並重新啟動循環利率計算。
 

信用貸款

如果已經有積欠卡債的話,可以利用卡債轉成信用貸款的方式來解決。

先把積欠的卡債統整起來,確定卡債的總額之後,申請信用貸款來一次清償剩餘的卡債,解決利息問題,之後再慢慢償還信用貸款。

這個辦法的好處在於,因為信用貸款的利率較低,而信用卡的循環利率較高,利用這個方式還卡債,可以免去高額的信用卡循環利息。

但信用貸款是否通過將取決於申請者的信用評分,如果要利用這個方法,要先確認自己的信用評分會不會太低,過去有沒有遲繳、未繳卡費的紀錄,如果有的話申請信貸會比較困難。

 

延伸閱讀:信用貸款是什麼?掌握信貸知識,提高貸款成功率
 

債務整合

多數人手邊不只有一張信用卡,如果債務分散在多家銀行,還款會變得更加麻煩,且每家銀行的利率、繳費日期都不一樣,容易造成混亂。

遇到卡債複雜的狀況,可以向銀行申請債務整合,把數張信用卡的債務整合到同一家銀行,變成一筆新的貸款。

債務整合不僅有機會減輕利率、延長還款期限(最多延長到七年),也不用擔心遺漏其他家銀行的卡費忘記繳,並且聯徵中心不會有註記,如果債務整合後都有按月繳款,還可以提升個人的信用評分。

債務整合的條件

  • 年滿 20 歲:根據民法規定,年滿二十歲才有完全行為能力,而貸款屬於民事責任,須年滿 20 歲簽署的文件才有效力。
     
  • 有穩定收入:債務整合通過的條件,很大一部分取決於債務人的經濟狀況,如果有穩定的工作收入,會提高銀行的信任度,申請更容易成功。
     
  • 負債比須小於月薪的22倍:指的是負債不可以超過月薪的 22 倍。
    負債比公式:負債總額 ÷ 資產總額 ≤ 22 。
    舉例來說:小明月薪 4 萬,有 40 萬的債務,月薪的 22 倍是 88 萬,那小明能貸款的最高金額只剩 48 萬( 88 – 40 = 48 )。
     

債務協商

債務協商是指債權人債務人對債務進行協商討論,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償還方式。

如果信用評分已經變差、積欠債務較多、無法利用信用貸款和債務整合來解決時,就要進入債務協商的程序。

債務協商能夠處理的債務更多,提供給債務人的方案也更優惠,但要注意進入債務協商後,聯徵中心會有註記,同時不能申請貸款、使用、申辦信用卡

債務協商主要有三種方案:

  • 前置協商:債務人向最大債權的金融機構提出前置協商,討論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還款方式,最後債務人依照討論出的方案來還款,解決債務。
    前置協商不僅可以將債務通通整合到單一銀行,同時能降低利率、延長期數,有效減輕負擔。在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的 1 年後,註記就會消除。
    更生清算前一定要先進行前置協商,前置協商失敗後才會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。
     
  • 債務更生無擔保債務未超過 1200 萬,可以由債務人提出一套償還計畫,經債權人會議和法院裁准後,開始履行還款承諾,執行完畢後債務即一筆勾銷。在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的 4 年後,註記才會消除。
     
  • 債務清算:若債務龐大或更生失敗而聲請清算,法院會將您名下的財產全部變現,並按比例分配給所有的債權人。當清算結束後,法院會裁定免責或不免責,免責者可以不用償還剩餘債務,不免責的話清算後仍要繼續還款。在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的 10 年後,註記才會消除。
     

銀行催收卡債的陷阱

申請債務協商後,三天內銀行應停止催收,然而為了討回利益,不少銀行仍會抓緊時間催收,趁債務人對債務協商還不熟悉的時候,逼迫對方還款,畢竟對銀行來說,能收一點是一點。
 

通常銀行會以下幾種方式進行不當催收:

  • 電話奪命連環 Call:銀行催收人員可能一天來電十幾、二十通,而且不只打給債務人,也打給債務人的親友,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欠銀行錢。遇到這種狀況,可以先把電話內容錄音留存,並告訴親友是詐騙集團打來的。
     
  • 登門拜訪:如果電話沒效,銀行可能會派人到家中,連哄帶騙的讓你繳錢,但請記得,你已經申請協商,一切債務處理方式應以協商結果為準,不要盲目聽信催收人員的話。
     
  • 利用法律訴訟向債務人施壓:銀行可能會寄法律相關文件給你,或是要你簽署某些文件,例如律師函、分期還款同意書、查封通知等等,但這些往往都不具法律效益。一般人不了解法律訴訟相關事務,很可能因此受騙。
     

協商卡債常見Q&A

問:為什麼信用卡循環利率這麼高?
答:信用卡債是一種無擔保品的債務,如果持卡人沒有繳錢,銀行收不到擔保品,承擔的風險就會提高,因此信用卡的循環利率通常會比其他貸款利率還高。
問:卡債會消失嗎?
答:一般買賣契約、金錢消費等債務的時效是 15 年。當債務已過 15 年追訴期,債務人可在訴訟中主張「時效抗辯」,拒絕還款。不過,消滅時效可能因民法第 129 條規定而中斷時效,若中斷成功,卡債追訴期會重新開始計算(重算 15 年)。另外,銀行對債權的管理很謹慎,基本上難以透過躲債來解決問題。
問:卡債債務人死亡後還要還嗎?
答:面對親屬死亡留下的債務,可以在債務人死亡後兩個月內,以書面方式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(不繼承任何債務或財產),或是在繼承開始的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(用繼承到的財產來還債),兩種方式都不會損害到繼承者的權益。
問:卡債還清後要如何才能恢復信用?
答:卡債還清後,需要等聯徵中心的註記揭露期限結束,通常依債務處理方式不同,揭露期限至 6 個月到 10 年不等。待揭露期限過後,註記就會恢復空白,此時可以重新申辦信用卡,每月準時繳清卡費,慢慢的信用就會恢復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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